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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8-15 】 【选择字号:

岷办发〔2011〕 123 号

          
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  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11月17日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
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办发〔2010〕88号)、省编委《关于印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机编发〔2010〕67号)、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定办发〔2011〕18号)精神,现就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对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高编制管理水平、遏制人员膨胀、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部门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但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超编、混编、混岗等问题。因此,对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势在必行。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将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只管编制审批不管编制使用,只管编制数量不管实有人数的状况,有效控制编制与人员增长,进一步提高编制管理水平。
    二、明确要求,把握重点,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
    这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到每个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要求,把握重点,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一)主要内容
    1、机构方面:单位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号等。
    2、编制方面: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批准文号等。
    3、人员方面: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使用编制类型、用编时间等。
    (二)方法步骤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2年5月底全面结束,实施过程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0日)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学习,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5月31日)
    从2011年12月11日开始,县、乡两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全面推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
    3、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按照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三)抓好重点环节
    按照甘办发〔2010〕88号、甘机编发〔2010〕67号、定办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重点环节,扎实稳步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出要求,制定措施,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二是搞好调查摸底。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本乡镇、本系统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隶属关系、经费来源、编制类别、编制数量、领导职数、批准文号、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实有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务级别、职称、出生年月、工作岗位、使用编制类型等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底数。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机构编制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使其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运行程序,熟练掌握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为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搞好按编定员。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对机构设置、编制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在编人员,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搞好信息采集、报送和审核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采集录入本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等信息,经本单位审核,组织、人社部门复审确认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口径采集录入信息,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不重不混不漏。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六是搞好数据汇总。机构编制部门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报送上级机构编制部门。
    (四)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要按照以人为本、尊重现实的原则,先登记,再规范。同时要研究制定分流安置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政策措施,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二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编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载体,是人员录用调配、政策性安置、干部提拔任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办理社会保障手续的基本依据。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单位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如实登记,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审验、核对制度,确保管理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规范编制使用程序。《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后,凡是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应事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方可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从源头上管住管好机构编制。
    四是健全部门配合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对无《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考录(聘用)、调配人员、审批工资和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增加预算和核拨经费。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建立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相一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量大面宽、情况复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正确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试点总结、业务指导、软件开发、系统维护、把关审核和具体实施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等信息的确认工作。财政、人社部门要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为主要依据,做好审定人员工资,核拨人员经费,办理社保医保等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部署和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上、市上和县上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不得突击进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自行其是。要按照省上、市上和县上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群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安排,加大消化超编人员力度,为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期间,原则上要冻结各单位机构编制。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具体工作,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主题词:机构编制  实名制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存档(四)           
 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