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四个加强”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编办在组织部的统一管理下、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从四方面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障。
一是加强学习。借党史学习教育机会开展业务学习、座谈交流发言等方式,努力营造学习、讨论、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结合每周党史学习穿插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业务学习《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及省市机构编制业务文件等。全面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二是加强沟通。一是加强汇报沟通。与上级编办多汇报衔接,了解机构编制政策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二是加强与兄弟县区委编办的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三是加强调研。结合每年市上安排的调研工作,加强调研,对涉及设立机构、升格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增加编制的请示事项,都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三定”规定、核实实有人员,全面掌握申请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情况, 做到机构编制底数清,情况明。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受理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请示事项。
四是加强管理。督查各单位及时更新维护电子编制管理证,及时审核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严把人员调动编制审核关口,落实《岷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编制审核卡》,在单位需要调动人员时,坚持“编制审核在先”的原则,一律按照先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审核卡,再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有效发挥了机构编制部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