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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编办职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06 】 【选择字号:

岷县编办职能:

    一、负责全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具体执行省、市、县制定的机构编制政策及下达的机构编制指标,对本级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设置实行直接管理。

    三、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

    四、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拟登记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乡镇、县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

    五、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乡镇、县直机关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统一代码的赋码工作。

    六、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资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缺编补员计划的拟定并报县编委会审批。

    八、承担全县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九、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