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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出台八条措施 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02 】 【选择字号: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215日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的八项措施》,从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评先评优等八个方面,激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决胜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措施》明确,优先提拔使用方面,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带头奉献的“硬核”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优先晋升职级方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对无职级职数空缺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统筹职数晋升职级。优先培养锻炼方面,及时选派敢于负责、勇于战斗、善于作为、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下沉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全程了解履职情况;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作为优秀年轻干部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掌握,有重点地进行跟踪培养,条件成熟的直接推荐使用。优先评聘职称方面,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和同行公认的医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在人才项目评选时予以倾斜支持;在职称申报评定、岗位聘用、专家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组织选派支援湖北,在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未达到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的(除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可晋升一个等级。优先聘职转岗方面,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人员。在基层一线的选调生和已经落实乡镇事业编制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遴选,适合在基层工作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转任重要岗位进行重点培养。优先发展党员方面,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以及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优先评先评优方面,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优先评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优秀比例可提高到30%;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提高5-10%;对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对疫情防控各领域的突出典型予以及时性表彰,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在评选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和省市级专家、学术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时优先推荐、优先表彰。优先调休疗养方面,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未能按时休假的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有关单位及时安排调休、补休或兑现相关补助;注重对支援湖北医疗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将参与支援湖北医疗队和确诊病例集中救治等高危工作的专家人才,优先列为我省专家休假疗养对象,适时组织集中休假疗养。